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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北财经大学仲利国际奖学金”的通知
2016年11月08日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视野,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东北财经大学仲利国际奖学金”(以下简称“仲利国际奖学金”),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大一新生)。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获奖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

每学院限报6名,学校在学院申报基础上组织评审,评选出20名获奖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20%以内。

(三)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能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有金融行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五)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仲利国际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在校期间受过任何处分;

(二)考核期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含所有参加考试科目,以初次成绩为准);

(三)考核期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

(四)恶意拖欠学杂费者。

五、 原则上同一学生在同一评奖学年不能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大额(单项4000元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助学金。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东北财经大学仲利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北财经大学仲利国际奖学金申报评审表》的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供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荣誉证书、实习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院将初审结果汇总后于11月16日前统一上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组织评选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审核确认;

(四)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学校共同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七、对在评比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比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奖项并追回奖金,涉及违纪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