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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北财经大学农商行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7年11月07日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自立自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大连农商银行在我校设立“东北财经大学农商行奖助学金”,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名额及评选办法见附件《农商行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三、考核时间

考核期为上一年度,农商行助学金和蔡建明助学金不可兼得,农商行奖学金和大商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学金侧重大连地区品学兼优的本科生、研究生;助学金侧重大连农村地区的贫困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7年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农商行奖助学金申请表》的纸质和电子版,并提供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荣誉证书、实习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院进行初审后将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于11月9日下班前统一上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组织评选并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大连农商行审核确认;

(四)大连农商行和学校共同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五、对在评比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比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奖项并追回奖金,涉及违纪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农商行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大连农商行奖助学金”申请表.doc